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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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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征公告字(三舊)〔2022〕1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需將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下的0.2486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F(xiàn)將經依法批準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4)〔2022〕42號)以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為: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塘邊山霞里街沙頭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 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的集體土地0.2486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該集體土地經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依法表決同意轉為國有建設用地。
四、補償安置方式: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補償安置方案已經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表決同意。按照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的申請以及“三舊”改造政策要求,將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街塘邊第四股份合作經濟社0.2486公頃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并無償移交給政府,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或其他公益性設施建設。
五、申請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征地批復(粵府土審(14)〔2022〕42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準文件
附件2: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紅線
征地實施單位: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江門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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